热门关注

所在位置:首页 > 清廉广角 >正文

手记 | 退不了的“红包”

发表时间:2023-03-21 来源:兴宾区纪委监委 作者:覃芳 编辑:宾益

冬日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落在办公桌上,我们纪检监察组的每位组员都在忙碌地办公。突然,一阵清脆的敲门声响起。

“黄组长,我想打扰你们一下,请问方便吗?”

我闻声望去,来人是兴宾区人民法院综合部门的小谢,一位“90后”小伙子。

“方便的,进来说吧。”黄组长停下手中的工作,起身从办公桌移步到茶几旁。

“我昨天在整理材料时发现这个黄色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有现金300元。”小谢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放到茶几上。

“你把情况具体说一下。”黄组长示意小谢坐到沙发上慢慢说。

“我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单位的基础项目建设,这些材料都是项目材料,当初交来时我手头工作忙,就暂未详细检查,让人家放我办公桌就行,没想到有人会往材料里放‘红包’。”小谢说。

“你再想想,最近跟哪些工程老板接触,或者有哪些人给过你什么暗示吗?”黄组长问。

“这摞材料里面涉及的公司,我都打电话问了当时负责交材料的工作人员,是否在材料中夹带了其它东西或是漏了一个黄色信封在我办公室?他们都说没有,也没有给我什么暗示,我猜不出是哪个放的300元‘红包’。”小谢回忆道。

“虽然这300元‘红包’没有人认领,但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要遵守党纪党规,不能收受服务对象给的‘红包’,否则要受党纪政务处分。”黄组长严肃说道。

“那这‘红包’怎么办?我不知道退给谁。”小谢问。

“这退不了的300元‘红包’,建议交由组织处理。”黄组长说完,提醒小谢今后在工作中要多细心谨慎,对当天项目工作人员交过的材料及时查阅。随后让我负责与小谢具体对接,尽快将退不了的‘红包’汇入区监察委员会专门账户,交由组织处理。

我向单位财务人员咨询了账号并告知小谢,才一会,他就在微信上给我发来了将红包钱款成功转至区监察委员会专门账户的截图。

“谢谢你们,这钱处理好了,我也松了一口气”。

回想两年前,我根据委领导安排,参与查处兴宾区某单位2名年轻干部收受商人老板好处费的调查工作,最终,2名年轻干部被给予警告处分。

我望向窗外,初春的阳光正明媚。我拿起笔,在笔记本上写下:“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廉政教育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