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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3-06-15 来源: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编辑:覃丽晴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30日至12月1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编办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6日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市委编办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分解细化出36个问题清单和47项整改措施。截止6月9日,已完成4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的33个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还有2个方面3个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通过整改落实,我办解决了一批影响发展的问题,建立、完善了一批常管长效的制度、机制,有效推进了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加强管理抓好协调确保落实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工作有短板”问题整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办室务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明确每次室务会会议第一个议题均安排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重要文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深入开展机构编制配套法规制度专题研讨。组织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围绕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制度法规,提升机构编制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行研讨,进一步提升全市机构编制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科学决策能力。三是健全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理论学习制度》。四是开展《来宾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工作清单》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对各牵头单位负责的工作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完成情况台账,逐一进行排查,目前工作清单各项任务均已落实到位。五是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系,按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规定加强协作配合,发挥监督合力。六是扎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印发《2023年度来宾市部分党政机关机构编制调研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调研评估工作,为全市机构改革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印发《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机构编制党内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废止《来宾市机构编制评估办法》。

(2)担当作为不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2019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市本级72个党政群机构“三定”规定印发情况,向未及时制定或修订“三定”规定的市直机关单位发送《关于做好“三定”规定制定或修定工作的函》,督促部门及时按照要求报送“三定”规定。二是全面排查梳理党政机构改革“三定”规定赋予归口管理、统一领导和管理或代管的单位相关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向未建立健全机制的7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发送《关于加快推进部门管理机制建设的函》,督促部门加快机制建设工作。三是推动执法队伍与部门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3)监督管理缺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排查。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工作,督促对应主管部门加快办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为避免待注销事业单位利用事业单位法人名义违规开展业务活动引发涉法涉诉的情况发生,市委编办一方面在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给予“冻结”,终止了该类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另一方面逐一开展实地调研指导,督促涉及单位或及主管部门妥善保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筑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单位印章违规使用“绝缘体”,杜绝了待注销事业单位利用法人名义违规开展业务的行为发生。 

(4)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通过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台账,对不及时报送的部门和县(市、区)通过催报的方式进行提醒,2022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已按期完成。二是加强对部门机构编制年度报告的核查。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结合年度机构编制批复文件落实情况,对部门机构编制年度报告进行核查和综合分析,确保党的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5)落实议事规则不到位,班子领导核心作用不突显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室务会会议制度。制定《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室务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办务会会议议事规则》。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了6次室务会,均是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只安排涉及该议题的科室负责人参加,进一步加强了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室务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规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主任办公会议主要任务、会议议题、决策机制等,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了3次主任办公会,落实室务会决定的有关事项,有效强化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

(6)落实机构编制内部监督机制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工作原则,严格执行《中共来宾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明确的机构编制事项审议原则、方式和程序,确保重大机构编制事项由市委编委集体讨论决定的规则得到有效贯彻。今年共涉及提交市委编委会审议的机构编制事项有19项。二是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五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监督范围,同时安排3名干部进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7)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出台《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内容和范围进行明确。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共召开了6次室务会研究“三重一大”有关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表态发言,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决策水平和防范决策风险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与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日常联系工作,今年以来召开了6次室务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主动邀请派驻机构领导列席监督室务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有效促进派驻机构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2.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整改

(1)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主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按规定将研究涵养机关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三不”、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等11个方面列入主体责任清单,并制定实施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3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二是印发《关于落实市委书记何朝建同志对市委编办领导班子2022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点评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三是加强干部廉政提醒谈话。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人员进行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四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出台《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建立财务工作跟踪落实机制,实行定期跟踪对账,对申报各项财税及时跟进,确保按时完成支出。

(2)党内监督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一把手”监督工作。出台了《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加强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检查,建立《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今年已开展谈心谈话43人次。完善对“一把手”考核评价机制,印发《市委编办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方案》,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平时考核,将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社会诚信、学习情况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纳入考核评价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学习培训等方面重要依据。制定《市委编办<来宾市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清单>任务分解表》,在办内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节假日前开展廉政警示、谈心谈话等方式多渠道等加强日常监督,深入掌握“一把手”情况,着力提升对“一把手”监督效能。二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权可追溯要求。《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出台后,我办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本年已召开2次市委编办室务会,先后审议了《2023年度来宾市机构编制和督效业务培训工作方案》、《市委编办2023年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和《市机构编制运行评估中心岗位聘任方案》,在召开室务会召开前均填写了《“三重一大”事项安排决策议题报备表》,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参加会议进行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部署得到有效贯彻。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文风建设。严格按照《公文办理制度》做好文稿起草、审核、印发等环节工作,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对《市编办贯彻落实2020年全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市编办党支部落实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攻坚行动任务清单》进行更正重印。二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制定《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抓早抓小。

(4)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是加强退休党支部管理,规范退休党支部活动,严禁不合理开支。二是开展违规报销费用清退。全面开展违规报销工作餐接待费后仍报销伙食补助费、超标准报销住宿费以及违规报销参加疗养期间差旅费清查,建立台账,并全面完成清退工作。三是严格执行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出台《来宾市委编办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使用工会经费,杜绝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发生。四是严格执行《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办法》和《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及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和报账记账。

(5)规矩意识不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落实财经管理制度,凡属于纳入市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来宾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来宾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施配置标准》的规定执行,明确凡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二是严格落实财税管理制度,要求今后及时为授课人申报个税,纳入经费使用常态化管理,提高个税申报敏感度并按规定审核支出。

3.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还有不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整改

(1)落实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来宾市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在研究干部提拔、晋升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任前谈话制度。认真落实《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在干部职工调动、提任、轮岗、退休以及收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时,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2)融合攻坚不扎实,基层党建有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传导。印发《市委编办2023-2025年党建工作规划》,压实班子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召开市委编办党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开展了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同时全面推动党员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党建形成合力,印发《领导班子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主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支部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工作责任清单。二是强化载体融合。优化完善支委会参与重要机构编制事项研究工作机制,将重要机构编制事项列入支委会议事议程,程序上由支委会讨论并提出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报室务会审议,推动破解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三是加强党员先锋培育。经室务会研究,确定6名党员为2022年度“优秀党员”和2023年“党员先锋岗”人选,设立党员先锋岗,并以印发文件和会议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表扬,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工作、担当尽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谈心谈话制度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活动。2月,在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制定党员谈心谈话分工,开展谈心谈话26次,做到支委委员之间、支委委员与党员之间、领导班子与党员之间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严格执行“六必谈”制度。支部对获得2022年度“优秀党员”和2023年“党员先锋岗”人选的党员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并做好谈心谈话记录,建立好谈话台账。

4.关于“持续深化整改韧劲不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疏导思想情绪,加强提醒帮助,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加强谈心谈话工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按要求开展。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计划,按计划抓好落实。2023年以来,召开党员大会1次,上党课1次,召开支委会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做好机构编制日常监督,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对人员信息、机构编制、职数配置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对机构编制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持续做好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规范报账程序。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加强管理抓好协调确保落实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工作有短板”问题整改

(1)担当作为不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不扎实。

整改情况: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全面排查梳理部门“三定”规定印发情况,建立台账。督促部门及时按程序启动“三定”修订工作。鉴于新一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有关纪律要求,其中3个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及印发工作待市本级机构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完成后方可按程序组织实施。下步我办将严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三定”规定修订及印发工作。

(2)监督管理缺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主管部门尽快办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加快所属涉改事业单位资产清算和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所涉改单位未按要求完成注销登记工作的,暂停受理该部门机构编制事项。

2.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整改

问题情形是:融合攻坚不扎实,基层党建有短板。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2022年8月,我办主要领导调整由管志斌同志担任,但管志斌同志同时担任市督效办主任,其党组织关系落在市督效办党支部。9月,我办召开室务会讨论,明确暂由市委编办党支部副书记覃波同志负责主持党支部工作。下一步待主要领导组织关系转入我办党支部后,立即开展补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入日常整改阶段,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将始终坚持从严要求,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以致用、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持续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落地生根。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着力提高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选人用人工作,推动市委编办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一抓到底,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坚持标本兼治促长效,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创新服务,提升能力素质,提高机构编制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72-4228233;电子邮箱:lborg@163.com。

               中共来宾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