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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以案促改出成效 这名干部选择主动交代

发表时间:2024-04-15 来源:金秀县纪委监委 作者:钟华钧 编辑:吕豪

“钟组长你好,我有些问题需要向组织交代……”前不久,我接到国有某林场原办公室副主任、副场长谭某某主动投案的电话。

“你的违纪行为已过去多年,为什么现在想起向组织交代问题?”

“你们多次到我们林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涉案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这些人都是与我共事多年的老熟人、老领导,看到他们相继被查,让我深感不安……”谭某某口中的警示教育大会是我县查处林业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后纪检监察机关多次到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涉案人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并严明纪律要求,督促犯错干部主动如实向组织交代问题。谭某某受到了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每天惶恐不安。经过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之后,最终选择相信组织,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问题。

“你主动向组织坦白是正确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问题的……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我将相关条例逐字念给他听。

近年来,金秀县纪委监委重拳出击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把强化案件警示震慑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相关案情,“一把手”上讲台话清廉、廉政党课等向党员干部讲党纪、讲法律、讲政策、讲形势,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敦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

“我作为一名老党员,对我所犯的错误我深感内疚,对不起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谭某某忏悔到。

最终金秀县纪委监委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态度认识、后果影响、平时工作表现、对政治生态的影响、达到的纪法效果”等方面,依纪依规给予谭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现在我再也不用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了,心里的负担释然后整个人都轻松了,感谢组织对我的严管与厚爱,我将珍惜组织给我的机会,今后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好工作。”谭某某坦然接受组织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