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委部署开展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派出5个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等6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其中对市水库移民局党组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兴宾区政协机关、兴宾区凤凰镇等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巡察结束后,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对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截至2024年7月30日,市委各巡察组已全部完成巡察情况反馈。
市政协机关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全面统筹政协机关事务和日常服务保障工作不够到位;督促各专委规范运行不够有力,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提升有短板;聚焦民生关切深入协商解决难题有不足,让群众深入了解政协、支持政协有差距;抓班子建设不够有力,敢抓敢管底气不足;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市委统战部存在的主要问题:落实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有差距,推动形成大统战工作合力不足;领导宗教工作不够有力,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比较突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力度不够,未充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各项工作,创建工作比较被动滞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力度欠缺,党外领导干部储备不足;遵规守纪意识薄弱,财务管理比较混乱;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
武宣县委宣传部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够,指导单位抓好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有差距;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阵地宣传作用发挥不足;推动融媒体深化改革力度不够,改革效果不够明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党建工作落而不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混岗混编问题比较突出。
武宣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推动落实征地补偿政策、就业帮扶政策不够到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措施不够有力,破解村集体经济收入途径单一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不多;推进社会基层治理力度不够;项目建设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风险防控措施仍有不足;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
兴宾区政协机关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统筹协调机关和各专委工作不够到位,引领专委发挥作用不够有力;推动落实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不够扎实,调动政协委员履职主动性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深入;机关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会计基础比较薄弱;机关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职能作用虚化。
凤凰镇党委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做大做强蔗糖产业”措施不够有力,落实惠农促糖政策不够到位;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够扎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够务实;推进基层治理有短板,平安凤凰、法治凤凰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财经纪律意识淡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有欠缺;对实际控股企业监管不到位,公司发展缺乏人才支撑;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推动巡察、审计整改不彻底。
市督效办存在的主要问题: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和督查“利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目标绩效管理有不足,督查督办促落实不够有力;辅政建言有短板,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干部常态化教育提醒不够,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够彻底。
市统计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构建高质量发展统计体系有不足,落实重大战略统计监测要求不够到位;防范和惩处统计造假工作有短板,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和查处机制运转不正常;统计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全面,统计执法不够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流于形式;规矩意识不够强,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不够注重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复合型人才培养不足;巡察整改不够到位,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彻底。
市水库移民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统筹水库移民资金使用存在短板,督促落实水库移民增收措施不力成效不显;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不够到位,对产业项目管理、谋划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对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敏感性不强;对引导成立的公司指导、监督不到位,公司经营管理比较混乱;对党组的领导作用理解有偏差,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统筹谋划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有欠缺,“招大引强”不够有力;合力招商效果不明显,多项目标任务推进滞后;服务企业不够主动,项目重“招”不重“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清廉机关建设有差距;议事决策不规范,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为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从反馈开始即传递强烈的整改信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反馈会,并代表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就如何抓好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市委巡察机构同时将巡察反馈意见抄告相应分管市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强化整改日常监督,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工作和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双融合、双促进”,实现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