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9-30 来源:象州县委巡察办 作者:刘柳艺 编辑:苏小倩
根据象州县委巡察工作部署,十三届县委第七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3个县直单位党组织、象州县中学等3所县管学校和运江镇党委及其所辖18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并召开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截至9月30日,县委各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
在巡察进驻动员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分别通报了本轮巡察的重点任务、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表示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政治监督,查找政治偏差,开展政治巡察。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动员讲话时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自觉,对标政治巡察要求全面审视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共同完成好此次巡察任务。巡察组全体同志要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严守职责边界,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动员会上作出表态,将自觉端正政治态度,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本着对党忠诚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支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与巡察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县委交给的巡察任务。以接受巡察监督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认真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努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立信访举报电话、举报邮政信箱,用于受理来信来访来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直属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象州县委巡察办)